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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渔庄家具设备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推荐结果公示
金湖渔庄家具设备采购(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推荐结果公告
根据枝采计备【2016】XM0406号文件要求,枝江市金润源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湖渔庄家具设备采购(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枝江市金润源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单位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湖渔庄家具设备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HBDX-ZJCG[2016]001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11月1日16:00
谈判地点: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1室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沈良翠 吴发新 彭鲲翔
四、成交信息: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枝江市京鸿伟办公家具经营部
报价: 78000.00 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湖北优志源家具有限公司
报价: 78000.00 元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湖北奥索美家具有限公司
报价: 88000.00 元
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响应人都应当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相关内容进行两轮谈判,同等条件下价格低者中标;同等价格时服务承诺优者中标;报价相同,承诺相当时,公司资质高、业绩优者中标。谈判小组一致推荐:枝江市京鸿伟办公家具经营部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主要成交内容为:详见项目需求表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枝江市金润源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波 139711655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乔慧敏 18671706813
六、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l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