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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公开招租公告
门店公开招租公告
经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将集团公司及金源公司门店对外公开招租(商用),租赁期限3年,于2017年5月25日9时30分在枝江金润源集团公司五楼501室对下列门店的使用权实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标的物:
标的物 编号 |
原店名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坐落位置 |
1 |
雪花巷99 |
20 |
0.5 |
水厂路 |
2 |
雪花巷100 |
20 |
0.5 |
水厂路 |
3 |
雪花巷101 |
20 |
0.5 |
水厂路 |
4 |
雪花巷102 |
20 |
0.5 |
水厂路 |
5 |
雪花巷109 |
20 |
0.5 |
水厂路 |
6 |
第二技校(6层) |
450 |
5.2 |
前进路17号 |
二、竞租人条件:竞租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团体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并能提供相应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竞租的必须递交合法的委托代理文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方可行使代理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以上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本项目实行不报名制,请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或个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按时参加。本项目不需现场报名,请各竞租人按规定下载相关资料,按招租文件规定递交竞租文件及报价单。
2、竞租人可在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租公告、招租文件等相关资料,根据门店实际情况、公司或个人财务状况等进行风险评估,慎重考虑后参与公开竞租。
3、竞租人须提供拟参与竞租的竞租人身份证原件,是单位的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具体规定详见竞租须知)。
4、竞租人须提交竞租保证金现金(具体数额标准见附表)。竞租保证金须在竞租人递交竞租文件的同一时间现场交付给相关工作人员,否者无效。成交竞租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履约押金,未成交竞租人的保证金现场予以退还。
5、成交竞租人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成交年租金10%的履约押金及第一年度全额租金,否则视为竞租人违约,其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招租或选择其他竞租人成交。
6、竞租人递交竞租文件时间:2017年5月25日8时 00分至9时30分。
7、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9时30分止,迟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8、本次竞租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1室(枝江市体育路6号)。
四、联系人及电话:
张行新 15090888508
注:本公告同时在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枝江电视台等媒介同步发布,并同时在门店所在地公告。
招租人: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http://www.zgzhijiang.gov.cn/uploadfile/2017/0515/2017051508222932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