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绿色化工产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及配套道路水贤路用地报批咨询服务单位采购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2022-10-08
作者: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该项目采购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原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三条“供应商须同时具有: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业务范畴应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为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备案凭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修改为“供应商须同时具有: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业务范畴应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为农业、林业或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备案凭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原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第六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现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采购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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