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洲水厂迁建项目净水厂及取水工程电气安装采购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2022-10-09
作者: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该项目采购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中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 “价格评议(30分):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取平均值后做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该项满分,供应商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2分,供应商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1分,扣完为止。即:①磋商报价高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时,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评审分值-(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2;②磋商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评审分值-(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1。”现修改为:“价格评议(30分):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
2、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采购人:湖北硕丰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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