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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电芯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法律机构采购公告
锂电池电芯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法律机构
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枝江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就锂电池电芯投资项目采购尽职调查法律机构,拟按询价程序进行采购,欢迎愿意和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说明:
1、采购事项: 东莞市钰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洺新能源”)地处东莞市塘厦镇,是一家专业生产研制锂电池电芯及成品PACK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现钰洺新能源实际控股股东赵晓营计划启动锂电池电芯项目,该项目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及市场优势,为尽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现需采购法律机构对项目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
2、采购名称:锂电池电芯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法律机构采购
3、询价内容:对东莞市钰洺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股东赵晓营及其关联公司的工商记录、税务记录、信贷记录(人民银行出具)、司法记录进行调查,另需调查公司及公司股东赵晓营是否涉及诉讼、资产抵押、提供担保情况,是否拖欠第三方工程款、是否将资产租赁给第三方,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出具正式尽职调查报告。
4、工期:由采购人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询价说明:
1、本报价单总价为完成上述询价内容的包干总价。
三、供应商资质及经历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律师事务所执照。
2、投标供应商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3、投标供应商及主办律师有为政府性质投资项目提供尽职调查的经历。
四、投标文件装订顺序:报价单、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提交一套简易装订后装袋密封。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1室(湖北省枝江市体育路6号101室),采购人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因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等细节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送达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或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投标文件接收人:周开喜 联系电话:0717-4219726 13872482055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定标原则:
本项目开标时间:2017年9月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开标地点: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1室(湖北省枝江市体育路6号101室)。
定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侯选人。本次采购不设投标保证金。
七、报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评标:
1、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
2、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控制价的(控制价:4.5万元)。
八、付款方式:询价内容全部完成后10日内付清。
九、报名及其他:本次采购不设置报名环节,各投标人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即可,投标人不参与现场开标。
十、询价采购组织机构: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人:周开喜 联系电话:0717-4219726
二○一七年九月一日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发出的锂电池电芯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法律机构采购公告,已收悉。我公司就您采购的项目进行了认真测算和准备,决定参与公平竞争。现将我公司《报价单》及相关承诺,投送给贵单位,请予评审。
一、响应您方报价总额为: 元(包干总价),大写: 。(注:投标人报价总金额个位不为零)
二、安全、质量保证: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若在完成询价内容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我方独立承担,同时报告质量满足采购的一切要求。
三、工期:完全响应贵单位的需求。
四、完全响应贵单位的付款方式。
五、完全响应贵单位《询价采购公告》所有要求。
六、若我公司报价单经采购人确认,我方将按规定与贵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七、本《报价单》一经发出具有法律效力。我公司在履约中若出现违规情况,将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响应人(报价人)公司全称:(公章)
法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