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园4家企业欠缴租金追讨律师服务单位采购(第3次)比选采购公告

2025-11-07


作者: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电子信息产业园4家企业欠缴租金追讨律师服务单位采购(第3次)进行比选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电子信息产业园4家企业欠缴租金追讨律师服务单位采购(第3次)

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3.采购预算金额:216616.00元

4.采购内容:对电子信息产业园理念、百康、莱恩、亿硕4家企业欠缴租金追讨,提供法律服务内容包括:发律师函、一审、二审、执行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

5.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本案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决、调解、案外和解、撤销诉讼、撤回仲裁申请、完成其他委托事项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响应期间未被金润源集团公司及硕丰公司列入黑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分所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若总机构和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包投标,则被授权分支机构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若总机构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包投标,则所有被授权分支机构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采购。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比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对各证件真实性负责。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比选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比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报名、实行网上下载比选文件,供应商登录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jryjt.cn/)、湖北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sfjsjt.cn/)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比选文件和相关资料。

四、比选采购

本项目不设置比选采购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枝江市创新创业中心507)

六、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枝江市创新创业中心50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比选采购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湖北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世明

联系电话:132942483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创新创业中心507

联系人:郭华刚

联系电话:0717-4915589

11.7比选文件--电子信息产业园4家企业欠缴租金追讨律师服务单位采购(第3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