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公开招租公告(第十批次)"

2017-12-25

经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将集团公司及金源公司门店对外公开招租(商用),租赁期限 1-3年,于2018年 1月8日在体育馆二楼(高投公司)对下列门店的使用权实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标的物:标的物  编号原店名建筑面积㎡招租底价(元/年)坐落位置1民政局263100迎宾大道2民政局364300迎宾大道3民政局30.353600迎宾大道4民政局62.23000迎宾大道5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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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将集团公司及金源公司门店对外公开招租(商用),租赁期限 1-3年,于2018年 1月8日在体育馆二楼(高投公司)对下列门店的使用权实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标的物:

标的物  编号 原店名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
(元/年)
坐落位置
1 民政局 26 3100 迎宾大道
2 民政局 36 4300 迎宾大道
3 民政局 30.35 3600 迎宾大道
4 民政局 62.2 3000 迎宾大道
5 民政局 8.8 4000 迎宾大道
6 民政局 62.2 3000 迎宾大道
7 民政局 19.24 8800 迎宾大道
8 民政局 11.8 5400 迎宾大道
9 民政局 36.3 4400 迎宾大道
10 民政局 72.2 3500 迎宾大道
11 民政局 28.7 1400 迎宾大道
12 民政局 64 7700 迎宾大道
13 民政局 96.73 12800 迎宾大道
14 民政局 35.8 5200 迎宾大道
15 民政局 42.65 6100 迎宾大道
16 民政局 30.8 1500 迎宾大道
17 民政局 15.55 7100 迎宾大道
18 民政局 72.2 3500 迎宾大道
19 民政局 42.8 5100 迎宾大道
20 民政局 30.8 1500 迎宾大道
21 民政局 30.8 1500 迎宾大道
22 民政局 46.3 5600 迎宾大道
23 民政局 30.5 3700 迎宾大道
24 职教中心 38.54 27700 团结路
25 职教中心 32 23000 团结路
26 职教中心 15.5 11200 团结路
27 职教中心 62 44600 团结路
28 职教中心 23.8 17100 团结路
29 职教中心 8 1400 团结路
30 园林管理处 152.8 16300 公园路
31 环卫处 154.3 8300 公园路
32 公园大楼 274.28 9900 公园路

 
       二、竞租人条件:竞租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团体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并能提供相应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竞租的必须递交合法的委托代理文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方可行使代理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以上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本次招租不设置报名,请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或个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按时参加。本项目不需现场报名,请各竞租人按规定下载相关资料,按招租文件规定递交竞租文件及报价单。
       2、竞租人可在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租公告、招租文件等相关资料,根据门店实际情况、公司或个人财务状况等进行风险评估,慎重考虑后参与公开竞租。
       3、竞租人须提供拟参与竞租的竞租人身份证原件,是单位的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具体规定详见竞租须知)。
       4、竞租人须提交竞租保证金现金(具体数额标准见附表)。竞租保证金须在竞租人递交竞租文件的同一时间现场交付给相关工作人员,否者无效。成交竞租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履约押金,未成交竞租人的保证金现场予以退还。
       5、成交竞租人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成交年租金10%的履约押金及第一年度全额租金,否则视为竞租人违约,每逾期一日按租金的千分之三扣取违约金,超过一个月未交清租金押金的,其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招租或选择其他竞租人成交。
       6、竞租人递交竞租文件时间:标的物1-16号递交时间为号2018年1月8日8时 00分至9时30分;标的物17-32号递交时间为2018年1月8日14时 00分至15时00分。
       7、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的物1-16号截止时间为号2018年1月8日9时30分止,标的物17-32号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8日15 时 00 分止。
       8、本次竞租时间:标的物1-16号为2018年1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标的物17-32号为2018年1月8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在体育馆二楼(高投公司)。
       四、联系人及电话:
       杨莹   07174219565    07174219529 
       注:本公告在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枝江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并同时在门店所在地公告。
 
                          招租人: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http://www.zgzhijiang.gov.cn/uploadfile/2017/1225/2017122509412622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