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七批次资产三年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2025-12-01


作者:

受委托,湖北汇顶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10:00在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枝江市金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枝江市金润源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枝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0处资产的三年租赁经营权(详见下表)。

序号

资产名称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用途

竞买保证金

(元)

租金

(元/年)

1

民主大道59号-2

1076.91

养老院

45230

45230

2

民主大道59号-3

970.12

仓库

40745

40745

3

公园路121-7

23

商业

6900

6900

4

公园路17-14号

96.67

商业

23210

23210

5

迎宾大道85号

94.9

商业

22780

22780

6

胜利路特1号-8

22.44

商业

2160

2160

7

胜利路南25号-8

27.23

商业

30720

30720

8

胜利路南25号-9

27.23

商业

30720

30720

9

胜利路34号-12

84.26

仓库

8600

8600

10

胜利路38号-3

81.68

商业

58810

58810

11

胜利路28号

320.97

餐饮

26460

26460

12

前进路17号-12

824.1

办公

31580

31580

13

江汉大道68

88.14

商业

13750

13750

14

马店路3号

1247.6

商业

118040

118040

15

公园路9号

70.78

办公

7220

7220

16

公园路27-4(一层)

164.89

商业

50650

50650

17

公园路27-5(二层)

274.28

商业

16460

16460

18

迎宾大道97号

695.7

商业

140490

140490

19

沿江大道45号-15

71.14

商业

9820

9820

20

沿江大道45号-16

77.14

商业

10650

10650

21

沿江大道45号-17

26.01

商业

3280

3280

22

沿江大道46号-11

109.12

仓库

7210

7210

23

沿江大道46-7

66.83

商业

9230

9230

24

胜利路84号

191.3

商业

12470

12470

25

民主大道117号-4

136.79

仓库

10670

10670

26

雪花巷-9

22.7

仓库

3270

3270

27

雪花巷-11

22.7

仓库

3270

3270

28

顾家店镇青龙山村三组

6105.3

场地

16000

16000

29

江汉大道以西,团结路以南9-101

212.096

住宅

22910

22910

30

江汉大道以西,团结路以南7-104

89.55

商业

48360

48360

二、上述资产租赁经营权以单年度租金进行竞价(即单年度的租金为起拍价进行竞价,最终成交为三年租赁经营权)。租金按年支付,先交后用,租赁押金为年租金的10%(最低不少于1000元)。本次拍卖仅指所在标的建筑物的租赁经营权,不包含标的建筑物本身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三、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标的中,有部分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租赁合同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竞买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腾退清场工作及其相关费用皆由买受人自行依法依规解决,出租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清场责任。若因清场相关问题引发纠纷,或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能完成清场工作,导致出租人资产收益受损的,出租人有权扣除竞买人已交纳的全部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自行做好投资风险评估,承担所有投资经营风险。

(二)拍卖标的将按照现有的水、电、通讯和燃气等设施进行移交。若承租人因经营需要对标的相关设施进行开户、改管、改道、配电增容等事宜,须事先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自行负责申报及改造。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后期退场自行拆除、转移。

四、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报名截止前,标的物将在所在地进行展示。竞买人需自行实地看样,并可对标的现状进行实地测量。若自行查勘情况与公告内容不符,竞买人可在拍卖前三日内书面提出异议。若竞买人在查勘至拍卖成交期间均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拍卖公告及文件所述内容并接受。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或合同到期后,以标的面积或标的交付时整体状况与实际不符为由提出异议,出租人概不认可,且买受人不得再以此为由进行信访或诉讼。否则,出租人有权在买受人提出异议后三日内解除合同,且此行为不构成出租人任何违约条件。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凭相关证明资料与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或未办理竞买手续的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7日17时00分。本次拍卖的资产租赁经营权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竞买人可在此时间前向我公司领取《拍卖文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并提供承诺书(腾退清场事宜),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买。

(三)其中集中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8:30至17:00。

(四)竞买人须在2025年12月7日17时00分前向指定账户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打款时应在银行备注栏填写“参与标的编号的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户  名:湖北汇顶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账  号:649 837 445

七、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联系方式:李经理181 8616 6600(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60号和成中心27层

 

湖北汇顶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